核赔案例分享——我无责,为什么保险公司还赔不满我的损失?
原标题:核赔案例分享——我无责,为什么保险公司还赔不满我的损失?
今天遇到一则案件:三方事故,无责方竟然还赔不满,话不多说,一起研究一下。
事故经过:
乙驾驶B车辆为了避让甲驾驶的A机动车与丙驾驶的机动车C相撞,……缕缕,事故造成B、C车辆受损。
具体损失如下:
机动车B:33025元;
机动车C :4700元;
甲同责(标的)、乙无责、丙同责!
承保情况:
标的机动车承保交强、商三。
C不清楚。
丙保险公司赔付情况:
(1)交强险赔付2000元;
(2)商业三者险赔付14512.5元;
合计16512.5元均支付给乙对应修理厂。
(查勘老师非常负责,提供了计算书、也间接地验证了其车辆与我司标的承保险种一致)
我司赔付情况:
(1)交强险赔付2000元
(2)交强险按照两三者损失比例进行分摊1720+280(准确应按照损失总和的占比划分)
(3)商业险赔付16862.5元。
我司合计赔付18862.5元,其中16232.5支付乙修理厂,2630支付丙修理厂。
乙修理厂一共收回赔款16512.5+16232.5=32745元(少了280元)
为什么无责方的损失还会少呢?
通过丙公司的计算公式得知,它犯了一个我们常见的错误。商三=(总损失-2000-2000)*0.5=14512.5,忽略了双方总损失不同、标的方交强险对C的交强险需分摊处理即非简单的2000元。忘记无责代赔。(对于C来说只有一个三者、总损失也就是B车损失,忽略了他司对其车辆的分摊处理,它司按照2000元交强险明显扣多了)
实际丙公司商三赔付=(B车损失-2000-1741.75)*0.5=(33025-2000-1741.75)*0.5=14641.63
交强=100+2000=2100(标的无损、忽略了无责代赔)
实际应支付丙修理厂100元、支付乙修理厂16641.63元
2.标的方保险公司的纯损失比例分摊明显提升了丙方损失赔偿。(金额不大,经过协商可以认可)
(1)标的交强险分摊赔偿
乙方损失=1741.75、丙方损失=258.25(我司按照1720/280处理不准确)
(2)标的商三=(B车损失+C车损失-2000-1741.75-258.25-100)*0.5=(总损失-4000-100)*0.5=16812.5
其中支付乙方修理厂(1741.75+14641.63=16383.38),支付丙修理厂(258.25+2170.88=2429.13)
共支付乙修理厂=16641.63+16383.38=33025.01(小数因四舍五入有出入)
共支付丙修理厂=100+2429.13=2529.13
最终原因
经过重新验证回溯分析,主要问题在于交强险金额分配。多车混合责任我们需认真核对支付对象、各分配金额、交强险无责代赔、无责赔付等,避免因小金额问题产生不必要的争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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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Cathy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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